1.高考报名工作完成后,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对报名信息进行整理、审核、校验。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校验功能对报名信息进行全面校验,发现问题应及时修改;信息校验无误后,审核、统计并在考务平台明确标记以下6类考生情况:小语种考生、只参加报名不参加考试考生、随迁子女考生、我省户籍外省学籍考生、省内在非学籍所地报名的应届生、跨市(州)在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往届生。
2.报名信息审核、校验、统计完成后,各县(市、区)根据报名信息统计结果填报《普通高考考点考生情况报表》《普通高考新增考点申报表》《考生姓名缺字登记表》等考务表格。
3.县(市、区)将加盖公章的考务报表报市(州)审核,市(州)将本地区所有考务报表汇总后送省教育考试院;报名数据通过考务平台逐级向上一级考试机构提交。2018年艺术类信息提交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非艺术类信息提交时间为2018年3月7日。
报名数据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号、考试科类、外语语种等重要信息不得更改。其它信息如需修改,须由考生填写《2018年湖北省普通高考考生信息修改申请表》,报名点和县(市、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逐级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由省教育考试院授权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修改。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
4.各地应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安全保密制度,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考生报名信息安全管理。对涉及考生报名信息的管理人员,要进行安全保密法律、法规教育,签订保密协议书。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界透露考生信息,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安全。
答案来源于:2018年湖北省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通知
2018年湖北省普通高考报名做好信息整理、报送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