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在“专升本”招生报名结束后且未举行考试之前,可根据招生报名情况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增减总幅按省教育厅规定执行,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招生计划的增减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我校严格按公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执行,依据考生各门课程考试的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同专业考生各门课程的考试成绩总分相同,则按考试科目一至二的顺序,以成绩较高者优先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及考试成绩将按规定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并由湖北商贸学院向被录取学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2018年湖北商贸学院普通专升本录取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