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对象为取得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二)招生院校。依据学校申请情况,2018年实施高职单招的院校共计69所(名单见附件)。
(三)招生计划。2018年高职单招计划采取统招计划和对口计划分开编列的方式进行。各单招院校单列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突破本校2018年专科招生总计划的70%,具体计划数额由院校自行确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各单招院校计划总数经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不再做任何调整变更。要严格执行单招计划,禁止超计划录取,对超计划录取的学生,省教育考试院一律不予录取备案。
各单招院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制定本校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及招生总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可在单招报名结束后再行制定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核),明确招生专业及考试类、成绩要求和录取规则等相关内容,承担组考任务的牵头院校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试实施方案。各单招院校于2018年1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一式四份)报至省教育厅,同时报送电子版,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2018年河北省教育厅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招生对象、院校及计划编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