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以下简称“统考考生”),可从统招计划的10个考试类中任选一类,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
2.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的考生(以下简称“对口考生”),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按各自高考报名时的专业类参加相应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对应关系见附件2。考生也可从统招计划10个考试类中另选一类,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3.考试类一经考生选定,不再更改。
4.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须于2018年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并按牵头院校考试实施方案的要求,向对应的牵头院校缴纳报考费。
5.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6.牵头院校须于2018年3月16日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考生报考信息(不包含支付信息)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018年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职单独考试考生报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