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简章
单招院校须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报送招生简章,并于2018年3月16日前,将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的招生简章电子稿报省教育考试院(邮箱:pzc@***.cn)。
(二)招生计划
2018年高职单招计划将按统招计划和对口计划分开编列。
单招院校须按照省教育厅批准的单招计划总数,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在我省公布的考试类范围内制定单招分专业计划。
招生计划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211.68.136.82,须使用普通高考录取时使用的密钥进行登录)分两次上报省教育考试院。2018年3月14日前,上报各院校各考试类计划总数;2018年3月16日前,上报各院校终确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的公布
省教育考试院将单招院校的报考简章和招生计划辑印成册,于考生填报志愿前下发。单招院校要确保其电子稿与教育厅审核备案的完全一致,并对本校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内容负责。招生计划由教育厅相关处室审核、院校签字盖章后向社会公布。
2018年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职单独考试简章与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