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二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在本考试类中选报五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六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职业技能成绩高者排序成绩靠前。如职业技能成绩仍相同,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具体录取情况按考生所报院校的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3.文化素质(免试、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的学生除外)、职业技能(免考、使用专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学生除外)有一项缺考者,排序成绩低于同分非缺考者。
4.未被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可参加二志愿征集。
5.已通过报考学校审核并经公示通过的免试考生无需填报志愿。如免试考生参加考试,预报考与所获免试资格无关的学校或专业,须提前与申请免试院校沟通,否则录取学校及专业以考生申报免试的院校备案信息为准。
2018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和高职单招对口联考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