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总评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均为百分制)。
复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一志愿考生)
复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调剂考生)
跨专业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计算(由高往低调)=(原始成绩-一志愿报考学科一区国家复试控制分数线)+调入学科一区国家复试控制分数线。
2、复试成绩:综合面试(7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提出意见、校内培养单位考核认定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加分(高不超过5分),直接计入总评成绩。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有“加分项目”的考生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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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 玉环县坎门文技校 | 2―4年 | -- |
经济学 | 南宁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 两年半 | -- |
经济学 | 云南省曲靖市农业学校 | 2.5年 | -- |
经济学 | 宁波海曙飞越教育培训学校 | 2.5-5 年 | -- |
经济学 | 奔腾电脑学校 | -- | |
经济学 | 广东省水产学校 | 3年 | -- |
2018年湖北师范学院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总评成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