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近期将发函调取所有拟录取考生(不含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我校的人事调档函将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一起寄发(预计5月底,本校考生和愿意自取的考生可于6月1日后直接到我办领取人事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考生凭调档函自行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原则上要求7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我办,若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7月10日前不能将档案寄至我校,务必要求主管部门发函至我办说明原因及拟寄出时间(需加盖公章)。特别注意,人事档案需通过机要或邮局渠道寄送,否则一律拒收。
注:我办发函(含邮寄录取通知书)将按考生复试报名时填写的本人通讯地址为准,如有变动请与5月25日前及时将考生信息、收件人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至@***,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018年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办理录取手续调取拟录取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发放录取通知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