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学位字[2017]5号)要求,自2018级博士生起,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制和毕业条件进行调整,方案如下:
(一)全日制博士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4至6年。博士生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为2-3年。博士生提前完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准予提前1年毕业。
(二)博士生毕业应达到以下要求:
(1)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考核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
(2)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
(3)博士生须在申请学位(毕业)论文校外评阅前,以第一作者(含并列第一作者)的身份并以河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属本学科、专业领域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理工科学生须有2篇SCI或2篇EI源刊论文;文科(含文理交叉学科)学生须有2篇三类核心刊物论文(以校科研管理部门规定的刊物目录为准),或出版个人专著1部且有1篇三类核心刊物论文。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顶尖刊物论文,不受数量限制。
我校关于研究生的招生信息及通知、通告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及时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cn)查阅有关信息。
附件一 复试报到地点
学院名称复试报到地点联系电话马克思主义学院文科群B座301学术报告厅0311-80788109体育学院体育学院211研究生办公室0311-80787711文学院文科楼A座449室0311-80788309历史文化学院文科楼A座501会议室0311-80788409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理科楼群1号楼D203室0311-80787209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理科楼群6号楼A208会议室0311-80787311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理科楼群4号楼B座229室0311-80787609生命科学学院理科楼群6号楼A410会议室0311-80787514
2018年河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场确认级博士研究生学制和毕业条件调整的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