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基本政策规定
1.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哪些主要政策规定保持不变?
(1)发放高考成绩时间与去年一样。
6月23日向考生发放高考成绩。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是考生高考成绩发布的唯一渠道。考生可以通过www.***.cn,www.***.cn和www.***网站查询本人成绩。高考成绩发布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县(市、区)招办有组织地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内容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和统分错误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核范围。复核由考试机构组织,由考生按程序提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人员复核。
(2)继续实行分两个阶段集中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个阶段集中填报志愿时间6月25日8:00至6月28日17:00,填报批次有:本科提前批(包括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的本科),高职高专提前批(包括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技能高考的高职高专),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
第二个阶段集中填报志愿时间8月8日8:00至8月11日17:00,填报批次为高职高专批文理类(含高职院校联办本科的高职高专专业)。
(3)录取批次与去年保持不变。
将招生院校划分成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批五个批次依次进行录取。
(4)各批次全部实行平行志愿。
今年的志愿结构与去年基本一致,艺术本科(一)设梯度志愿模块和平行志愿模块,其他批次均设平行志愿。
(5)继续实施四个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通的渠道。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为省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计划,专门招收我省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申报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必须签订诚信守纪承诺书,承诺对本人所填写和提供的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按有关规定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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