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
研究生毕业时应当把户口迁出。具体可迁到就业单位、博士考取学校或者原籍。
户口一般不在学校存放。如有特殊情况多可在学校存放两年,在学校存放期间为临时户籍,不能办理身份证挂失、临时身份证、补办身份证以及相关户籍证明等手续。如需办理上述手续,须先将户籍迁移到单位或者原籍,在当地办理。为了保证自身需求,建议毕业生将户口迁出,以减少日后的麻烦。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户籍原则上迁回原籍(不改变城镇户籍身份)。
2、毕业生就业后户籍如何转移
毕业研究生户口一般凭报到证或博士录取通知书进行转移。户口也可凭拟转入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相关信息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如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对信息有误的须及时交回我校户籍科进行更改。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1个月,户主必须在有效期内办理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3、人事档案
1)毕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凭报到证或博士录取通知书进行转移。研究生毕业离校时人事档案须迁出,学校不代为存放。
落实就业单位或考取博士研究生的档案一般迁出到就业单位或考取博士的学校(或单位);
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的,则档案迁出到该人事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如省级人才交流中心或者市级人才交流中心。(离校时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托管于有档案保管资质的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即办理人事代理);
没有办理人事代理且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将其档案统一转回生源所在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
2)关于人事档案给同学们几点相关的建议:
(1)签约北京的单位,短期内(一年内)无法解决北京户口指标编制的,建议签约省、市人才交流中心或用人单位指定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档案。
(2)短期内无法与用人单位正式签约,或者事业单位无法入编的,建议签约人才中心托管档案。
(3)准备参加毕业当年或者次年生源地事业单位招录考试的,尽量不要签约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回生源所在地为好。
(4)短期内(三个月)有签约单位意向的,不建议签约人才交流中心。
3)毕业后档案去向管理:
(1)签约河北省内市属用人单位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寄送至用人单位人事部门。
(2)签约河北省外市属用人单位毕业生的档案:若单位有用人自主权,将寄送至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若无用人自主权,将寄送至用人单位上级就业主管部门或者委托代理的人才交流中心。
(3)签约中直、省直用人单位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寄送至用人单位人事部门。
(4)签约省级人才代理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寄送至河北省人才市场或河北省国际人才交流中心。
(5)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或人才代理协议书的未就业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寄回生源地(省外生源到省级;省内生源到地市级)的就业主管部门。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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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学 | 鲁中职业学院 | -- | -- |
文秘与档案 | 安徽工商行政管理学校 | -- | -- |
图书档案管理 | 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 3 | -- |
图书档案管理 | 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 | -- | -- |
图书档案管理 |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 三年 | -- |
文秘(档案管理信息化) | 阳谷职业中专军星特警学校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