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河北省内同一地市内或市际间调整单位的,毕业生持改派材料直接到新单位所在地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改派手续;
(2)改派新单位为河北省直事业单位的,毕业生将改派材料交到所签省直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由其到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改派手续;
(3)河北省内生源到外省就业或省际间调整单位的,毕业生需要将改派材料交到学校,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到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改派手续;
(4)外省生源回原籍就业且在原籍省份调整单位的,毕业生持改派材料到所在省或市毕业生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5)未就业被派遣到生源所在地市的毕业生,如果在择业期两年内落实了就业单位,毕业生持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报到证》上下两联等材料,根据签订用人单位类别,参照上述四点中相关说明,办理改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