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就业单位或考取博士研究生的档案一般迁出到就业单位或考取博士的学校(或单位);
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的,则档案迁出到该人事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如省级人才交流中心或者市级人才交流中心。(离校时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托管于有档案保管资质的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即办理人事代理);
没有办理人事代理且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将其档案统一转回生源所在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