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研究生户口一般凭报到证或博士录取通知书进行转移。户口也可凭拟转入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相关信息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如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对信息有误的须及时交回我校户籍科进行更改。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1个月,户主必须在有效期内办理完成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