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往届生请在收到调档函后,将人事档案密封并加盖公章后,晚于7月15日前转至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校外应届生请晚于8月1日前将档案密封并加盖公章后转至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校内应届生将由本科毕业学院密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