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
2.体检
3.综合面试按照《河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字(2015)8号]组织复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1)综合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30分、科技创新及实践能力50分、外语水平2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加试科目。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自然辩证法和2门硕士主干课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获得者只须加试2门硕士主干课程),自然辩证法由学校命题,其他科目由复试学科组织命题。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为2小时/门,试卷满分为100分/门。加试科目60分为及格,不及格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