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式:综合面试。
2、内容:主要包括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资格审核等。
(1)学术水平考查
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
根据教育部教学(2014)4号文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于复试前一天的上午8:00-9:00,到研招办领取体检表,到校医院交纳体检费参加体检,体检要求空腹(不吃饭、不喝水)进行。
(4)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具体事项可提前联系报考学院),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并严格按照下述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用燕尾夹固定):
(第一页)准考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第二页)应届生提供研究生成绩单原件、往届生提供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在个人档案中复印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第三页)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第四页)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往届生高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第五页)学籍、学历相关验证材料:
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报告的验证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0月);
注:应届生在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之后于2018年6月30日前须将硕士学位证原件,硕士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验证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0月)补交至报考学院。
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验证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0月);
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