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1)此表由学院留存无需上交。
2、入学资格审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此表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于10月19日前报送教务处招生办。
3、新生信息核对表在此通知下发后到教务处招生办认领,对于未报到的考生在新生信息核对表其姓名后用红色笔标记“未报到”字样,标记完成后辅导员老师签字,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于10月19日前报送教务处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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