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一经发现并核实有教学点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的,将视其情节做出相应处理,直至取消教学点招生资格,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市州及直管教学点要特别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对假冒国家大学、国家大学(湖北)或湖北广播名义开展教育招生的行为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消除不良影响,并报告省。
2018年湖北理工学院加大对违规招生办学行为的处理力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