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具体负责组织本学院学生的推荐工作,认真按要求填写推荐学生名单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对各学院所报材料(包括学生姓名、本科专业、学习成绩及本专业排名、综合评定成绩等)的真实性做进一步审查,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各学院须严格按照“推荐免试条件”执行,采用“学院推荐样表”(见附件2)格式,于9月8日下午15:00前将经过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审核通过的具有推荐资格的考生名单(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送教务、学生部门审核,其中前四学年(四年制前三学年)的学习成绩、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和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由教务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综合评定成绩、学习成绩综合、学习成绩综合排名由学生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后,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经过教务、学生部门审核通过的“学院推荐样表”(连同推荐表电子版)于9月11日上午10:00前报研究生学院。
2018年华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范围及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