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联考的专业,在录取时严格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单招联考相关规定执行;
(2)根据考生的志愿先后顺序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职业技能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文化基础测试中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