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调剂考生。
(三)非全日制和定向就业考生需与学校、工作单位(定向就业单位)签定培养协议,不签定培养协议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统一公布待录取结果并通知考生本人办理相关手续,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提前向考生泄露复试相关信息,由此影响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追究其责任。
(五)待录取名单经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审定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复试调剂预录取的考生待录取状态。凡发出待录取状态后,考生超过约定时间未进行回复确认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2018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