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公安局关于武汉地区高校学生入户要求,请按以下规定办理入户手续:
1、需将户口迁入学校的专升本学生,报到时将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按规定时间交给报到接待点,由学校统一办理入户手续。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与入学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完全一致,不得使用同音字代替,“姓名”与“曾用名”不得相互颠倒,
户口迁移证的各栏目必须填写清楚,严禁私自涂改。
3、武汉市城区学生户口不迁入学校。外地学生迁移户口关系采取自愿的原则,可迁入学校也可不迁入学校。
4、户口迁往地址:湖北经济学院(或: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