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公安局关于武汉地区高校学生入户的有关要求,新生及家长须配合学校办理以下入户手续:
1.新生自愿选择入学时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需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必须在入学时办理,当年未办理的,逾期不予办理;
2.武汉市内迁移户口的新生需准备:《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武汉市外迁移户口的新生需准备:
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电子档照片一张(30KB以内,JPG格式,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
新生入校提交户口迁移证时需在迁移证左上角标注学号、右上角标注电话号码、左下角标注研究生、右下角标注身高及血型。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完全一致,“姓名”与“曾用名”不得相互颠倒。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编号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上编号一致。户口迁移证的各栏目必须填写清楚,严禁私自涂改,如果填写有误,更改完后,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无效。
户口迁移证上户口迁往地址:湖北经济学院(无须注明街道、门牌号等详细迁移地址)
3.凡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在办理入校手续前,将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簿中本人页复印储存,以备办其他事项之用。
4.不迁移户口的新生不需递交材料。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户口暂不迁入我校;
6.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户籍科,咨询电话:027-81973945孟老师。
2018年湖北经济学院报到地点与报到新生办理入户手续的有关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