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
(二)教研室、系部、教务处审批。
(三)系部汇总报组织人事处审核。
(四)学院审定。计划一经批准,申请人及所在系部不宜随意变更计划。计划外的培训学习原则上不予支持。
2018年湖北警官学院报送师资培养工作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