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长期进修培训。国内访学、半年以上的进修培训等。
(二)短期业务培训。包括半年以内的课程进修、外语培训、岗前培训及各类短期业务培训。
(三)警务实践。教师参加警务实践时间一般为一学期,因课题研究需要经学院审批可延长为一学年,警务实践统一安排到硚口区公安分局。
(四)担任学生辅导员。时间为2年或4年,由学院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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