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院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厅有关规定,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于3月6日至8日持相关证件(获奖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详见学院网站)到学院提出申请,院校审核批准后将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有关录取信息于4月9日前上传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