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书记任组长,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每个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本单位复试过程,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3.学院成立导师考核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审核、打分工作(包括考生前期研究成果、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及专业考核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