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好由本人亲自到所在学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户口底页),以免遗失。如请同学代领,须手写委托书。建议毕业生领取证件后,扫描或拍照,为相关证件预留电子版。
2、就业报到证是国有单位落实编制、转正定级,非国有单位任用干部,到公安部门(派出所)转户口,转毕业生档案的唯一凭证,也是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必备材料,请务必办理并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在两年择业期内必须在地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才能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进行补办,然后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打印新的报到证。
3、毕业生离校后请务必到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的单位报到,将户口迁移证交工作单位上当地户口,或亲自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派出所)上当地户口,或到原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派出所)上当地户口,不可将户口迁移证留在手中,以免过期。
特别关注(非常重要!):在武汉市就业,但单位不接收户口的毕业生,要妥善保管《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离校后,可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附: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要求:
需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②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③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④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⑤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4、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因各种原因需要改派的,需要以下材料:一是用人单位开具的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无就业单位可免);二是原就业报到证;三是具有人事自主权的单位出具的接收函、调档函或签订的协议书;四是本人毕业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持上述材料到校就业中心办理改派手续(研究生到行政楼636室办理)。
5、毕业时没有就业报到证的,分为三种情况:一是考上研究生(升学硕士、博士、博士后进站)的;二是不能正常毕业的(若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务必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就业中心,研究生到行政楼636室办理派遣相关手续,否则将永远失去办理就业报到证的资格);三是定向委培生(注:如果定向委培生需要报到证,应提交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盖章)和招生录取时签章完备的定向委培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定向委培生的报到证单位名称与定向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公章一致,且与2017年12月报送省就业指导中心的定向单位一致)。
6、应届毕业生离校后暑假期间集中办理改派时间安排:
本专科毕业生:7月11日-8月10日期间,每周一至周四收取改派材料,周五下午领取新的报到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662922,办公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研究生:7月12日、17日、19日、24日、26日、31日;8月2日、7日、9日收取改派材料,7月13日、20日、27日;8月3日、10日下午到行政楼636室领取报到证。
7、档案查询:
本专科生:毕业生可在8月-10月登陆湖北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查询档案邮寄EMS快递单号:网址:http://hubu.***/,追踪档案是否已经寄到单位,如未寄到请及时与学工处档案室联系,联系电话:88661525,联系人:李老师,办公地址:综合楼二楼213室。
研究生:硕士毕业生可于7月20日(博士毕业生可于10月20日)后用自己的学号和密码登陆研究生院学生信息服务系统http://gs.***.cn查询自己的档案寄递情况,跟踪EMS运单寄递情况,并尽快到档案接收单位查看自己的档案是否寄到,同时催促档案接收单位尽快清点自己的档案材料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寄(送)达湖北大学研究生院档案管理办公室。因档案转递地址错误造成的档案退回,请于9月10日后与各院研究生秘书联系。联系电话:88663203,联系人:张老师,办公地址:综合楼八楼819室。
8、应届毕业生可登陆新职业网和学信网查询学历和就业信息:
新职业网:http://www.***/tbch/byqx/
学信网:http://www.***.cn/
湖北大学招生就业处
湖北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2018年湖北大学毕业生离校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