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打印《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附件1)一式三份,填写空白处,经考生本人签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5月11日前寄送至招生学院。签订定向合同的单位须为录取时填报的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
定向协议由招生学院统一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审核签字盖章,我校研究生院留存一份,其余2份将于6月上旬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给考生。
定向合同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xxx学院xxx老师,邮件袋上请注明“硕士生定向协议”,协议务必选择邮政EMS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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