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调个人档案,程序如下:
1.4月20-27日,登录“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拟录取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拟录取管理系统”,http://202.114.144.155/sslqcx2018/default.aspx)填写调档函领取方式。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调档函领取方式的考生,通讯地址为武汉市中心城区的,届时自行领取调档函,其他地区的按报名时填写的地址邮寄。本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的调档函默认为自行领取。
2.5月3-4日,选择自行领取调档函的考生持本人证件到招生学院领取,选择邮寄调档函的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给考生本人。
3.往届毕业生5月11日前将个人档案调入招生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个人档案可延迟至7月初寄出、入学报到前寄达。
(1)考生的个人档案直接寄至招生学院,为确保档案材料安全寄达,务必按照规定选择邮政EMS寄发。
(2)档案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xxx学院xxx老师(调档函上注明了详细的档案邮寄地址),邮件袋上请注明“硕士档案”字样。
各招生学院咨询电话:http://yz.***.cn/info/1005/12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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