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1.普通类定向考生
下载打印《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附件1)一式三份,填写空白处,经考生本人签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5月11日前寄送至招生学院。签订定向合同的单位须为录取时填报的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
定向协议由招生学院统一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审核签字盖章,我校研究生院留存一份,其余2份将于6月上旬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给考生。
定向合同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xxx学院xxx老师,邮件袋上请注明“硕士生定向协议”,协议务必选择邮政EMS寄发。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在职考生下载填写附件中的《少骨计划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一式五份)、非在职考生下载填写附件中的《少骨计划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一式四份),由考生本人签字后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协议书经我校审核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本人交给乙方/丁方签字盖章,并于5月12日前将其中的两份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定向协议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430062,联系电话:027-88663060。请选择邮政EMS寄发,邮件袋面注明“少骨计划硕士生定向协议”。
非在职考生的个人档案可转入我校,寄送方式参见本通知第一条非定向考生档案寄送相关要求。
2018年湖北大学办理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手续定向考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