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我校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市、自治区),承认生源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成绩,按当地的录取政策执行。
2.由我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市、自治区)的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艺术与科技、舞蹈表演、文化产业管理、表演专业,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由我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市、自治区)的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书法学、美术学、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4.录取时,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5.河北省内相关艺术专业录取方法:
⑴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承认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执行所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原则按照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录取原则执行;
⑵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承认我校编导专业的专业成绩,录取原则按照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执行;
⑶河北省舞蹈类专业只招收民族民间舞。
2018年河北传媒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