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8年河北北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组织原则

2018年河北北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复试组织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8 15:52:00 解决时间:2018-04-06 14:48

满意答案

一、复试组织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根据高层次人才成长规律,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确保生源质量。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将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已参加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全程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5.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研究生学院和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 2018-04-06 14:48

类似问题答案

2018年河北北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组织原则
一、复试组织原则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根据高层次人才成长规律,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确保生源质量。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将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已参加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全程监督(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河北北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复试组织原则
一、复试组织原则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按照高层次人才成长规律,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确保生源质量。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将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已参加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全程监督(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河北北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硕士招生复试组织原则
一、复试组织原则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根据高层次人才成长规律和河北北方学院发展需要,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确保生源质量。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将考生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已参加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河北北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组织原则
一、复试组织原则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根据高层次人才成长规律,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确保生源质量。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将考生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已参加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全程监督,维护(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河北北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硕士招生关于复试加分项目及优先录取原则
六、关于复试加分项目及优先录取原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河北北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办法
五、调剂办法考生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我校发送调剂申请,不经系统操作,调剂无效。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不需经过调剂系统,但需考生单独向研究生学院提交书面调剂申请。考生调剂,需符合教育部文件有关调剂政策的规定,且符合调入专业对于考生专业背景的要求。(一)一志愿考生调剂一志愿考生如达到国家初试分数线要求,经复试合格但未被一志愿专业录取,可优先调剂至其(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河北北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1.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需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打印,(http://www..cn)。如学信网查无学籍信息的,需出具考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在校学籍证明。2.准考证原件3.二代身份证原件4.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5.学生证6.CET-4/CET-6成绩单、大学期(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河北北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体检
八、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如考生患有文件中明确规定的、无法完成学业或影响相关专业学习的疾病,学校将不予录取(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