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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州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总则

2018年广州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8 01:08:00 解决时间:2018-12-09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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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院校全称:广州中医药大学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0572

第五条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邮政编码:510006;

三元里校区: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2号,邮政编码:510405。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州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州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2-09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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