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职综合评价
高职综合评价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1.已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高职综合评价招生,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自主组织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根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2.参加全省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均可报考省内高职综合评价招生,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自主组织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并根据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3.高职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
(二)中职单报高职
中职毕业生对口报考高职(专科)招生院校,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报考中职单报高职的考生,除享受高考少数民族政策性照顾外,不再享受其他政策照顾。2019年起我省的中职单报高职考试将并入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三)中职推优
中职学校推荐主科各门课程考试成绩达良好以上的应届毕业生,进入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对口专业学习。高职(专科)招生院校依据学生在校表现、学习成绩和职业技能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中职学校要优先推荐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和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被推荐学生不占计划。2019年起我省的中职推优将并入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四)五年一贯制转录
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携带2015年的五年一贯制录取三联单到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审核,办理转录手续。
(五)“3+2”分段制转录
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按省教育厅审批的培养方案,携带2015年中职录取三联单到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审核,办理“3+2”分段制转录手续。
2018年贵州省招生委员会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类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