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填报:2018年3月5日9∶00至3月10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2018年4月3日9∶00至4月8日12∶00,凡符合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语文、数学科目满分各为150分,英语满分为100分,合计总分为400分。考试参考资料为2009年中等职业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语文参考资料为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模块)第一、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版)第一、二册;数学参考资料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上下册或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基础模块)第一、二册 英语参考资料为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英语》(基础模块)第一、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英语》(基础模块)第一、二册。
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中职毕业生,专业考试须参加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
(2)考试时间
2018年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时间安排:
时 间6月7日6月8日上午语文9:00—11:30数学9:00—11:00下午英语15:00—17:00
1.报考高职综合评价的考生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的填报系统上填报志愿。
2.参加中职单报高职考试的考生,须根据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院校、类别、专业以及填报志愿相关规定填报志愿。
3. 报考中职推优的考生于2018年1月15日9∶00至17日17∶00根据省教育厅的中职推优招生计划及纸质填报志愿情况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填报志愿。设三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二个专业志愿。考生未按规定填报志愿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高职综合评价
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录取成绩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于2018年4月25日前将分类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册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须下载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的名单在本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的全国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
2.中职单报高职
录取工作的原则是“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3.中职推优
1.报考中职推优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超过招生院校计划须由招生院校组织面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第二、第三志愿顺序进行投档。
2.各招生院校要按照已经公布招生章程和录取原则进行中职推优录取工作。招生院校要制作录取名册,包括纸质和电子版(见附件)于2018年2月初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录取审批及公示无疑后,确认录取,已被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的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4.五年一贯制转录
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须于2017年12月15日前按规定的数据库格式(见附件)制作转录数据(2015级的学生),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同时携带2015年五年一贯制录取三联单进行审核,办理转录手续。
在上报转录数据前,应与本校教务部门管理的学生学籍数据进行核对,确保转录数据的准确性。
5.“3+2”分段制转录
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按省教育厅审批的培养方案,于2017年12月15日前到省招生考试院办理转录手续。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按规定的数据库格式(见附件)制作转录数据(2015年录取的中职生),上报省招生考试院。数据为纸质和电子版,纸质要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携带中职招生录取三联单进行审核,办理“3+2”分段制转录手续。
被“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转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综合评价招生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三、工作要求
2018年贵州省招生委员会高职(专科)分类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