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数学、语文、英语
2.考试范围:以初中升学考试大纲为准。
3.试题形式:以客观题为主,总分150分,数学、语文、英语各占50分;另数学、语文、英语各配10分附加题。
4.考试时间:8月23日下午14:00―16:00,学生报到时间:8月23日12:30前。
5.考试安排:
A.8月23日12:30―13:00,考生按报考专业领取准考证;
B.8月23日13:30,考生进入考场,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考前检查;
C.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如无身份证,以下证件可替代:临时身份证、护照、市民卡、港澳通行证;
D.考生只允许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橡皮、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背包等物品放在课室指定位置;
D.开考后15分钟不得进入试室,考试过程中如遇身体不适、去洗手间等原因需离开课室的,必须交卷离开。
6.试卷封存:由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家长代表监督确定后,当场对所有试卷及成绩登记表进行封存。
7.成绩公布:8月23日下午18:00。在学校宣传栏、学校网站公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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