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精神和《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中职段国家助学金实施方案。
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曰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的残疾学生、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在校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一、二年级在校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非涉农专业在校生(不含残疾学生)的10%比例确定。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符合中职段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考生向学校提交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并在不超出资助人数比例的情况下,可享受中职段国家助学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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