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每学年注册时,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在当年10月20日前向学校提出免学费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有效《户口簿》及相关证明、证件。
(2)学校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按户籍所在区分类造册,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
(3)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在10个工作日内将核准情况反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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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州市技师学院国家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对初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免费对象暂免收学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