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分考虑学院大类下各个本科专业的特殊性、相关性和兼容性的基础上,本着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促进化学类相关专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原则,进行分流。
1.遵循志愿,成绩优先。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选择。当教学资源不能完全满足学生需求时,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择优分流。
2.教师指导,学生自主。学院组织相关教师举行各类学习指导活动,使学生了解化学大类及其专业;学生从社会需求以及自身的个性发展、兴趣、特长等需要出发自主选择专业。
3.合理调控,高效利用。在教学资源合理调控利用的基础上,对各专业分流计划数进行总量调控。
4.阳光分流,接受监督。制定方案,确定各专业人数,学生专业分流的全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果公示,接受监督。
2018年贵州师范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培养实施方案(试行)培养方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