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招生专业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下面简称学校)2018 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在会计、会计电算化、金融事务、商务英语、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市场营销、商务助理等八个专业招生计划共325 人。学生在学校完成三年中职学段学习并达到毕业条件的,获得学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学校与对口高职院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制定转段考核工作方案,按程序录取并获得高职院校学籍后继续完成后续学习,达到要求和毕业条件的,可获得对口高职院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具体三二分段招生专业及对应高职院校相关信息如下:
中职专业名称中职专业(代码) 对口高职院校名称 对口高职专业名称试点高职专业代码 试点招生计划 计算机网络技术 90500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软件技术 610205 20 商务英语 121300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630502 50 电子商务 121100 电子商务 630801 20 商务助理 180300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文秘 670301 50 金融事务 120400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金融 630202 50
中职专业名称中职专业(代码) 对口高职院校名称 对口高职专业名称试点高职专业代码 试点招生计划 会计 120100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会计 630302 50 市场营销 121000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工商企业管理 630601 50 会计电算化 120200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会计 630302 35
(二)报读条件及要求
1. 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专业招生对象为广东户籍或符合广东省各地“中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外省户籍学生需签署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承诺书。
2. 三二分段试点专业的学制为5 年,中职学段三年在学校内完成,高职学段二年在对口高职院校完成。
3. 被录取并获得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学籍的学生,单独编班,发生调整专业、中途退学、转学、退学等学籍变更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班资格。
(一)录取原则
学校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中考成绩为依据、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二)正式录取
学校按照在各地市报送的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专业招生计划,并根据当地报考的考生投档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广东省各地市的录取时间为7 月
(三)补充录取
学校根据正式录取学生注册后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补充录取计划,并按照以下程序完成补充录取。
19-28 日,各地市的具体录取时间以当地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可登陆各地中考平台查询自己的录取情况。学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专业注册时间安排在:7 月23—25 日,被录取的考生应在此日期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被录取考生如逾期不到学校注册,学校将不再保留该考生的就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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