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教育厅将400 名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作为定向招生
纳入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对参加高考统一录取的考生,单列志愿、单独划线、提前录取。
(二)报考条件
1. 符合2018 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定向县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
3.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区域可按照贵州省统计局2015 年统计用区域代码及城
乡划分代码《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考专项计划招生农村区域目
录》确认;也可按2015 年6 月1 日(不含6 月1 日)前,贵州省公安机关登记的农业户口为标准确认。
(三)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招生录取由省招生考试院具体负责。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招生面向定向所在县农村区域生源,结合我省今年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分配到各县的计划数,按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择优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本科二批录取分数。按考生志愿投档录取后,如定向县生源不足,将进行补报志愿,全省具有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以补报。补报志愿录取时,优先录取定向县户籍考生;如定向县生源仍不足,将从定向县所在市(州)生源中录取;定向县所在市(州)生源不足的,将从全省所有补报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根据拟录取考生分县名单,通知并督促拟被本校录取的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到录取院校通知后第二天工作时间)与
定向县(市、区、特区)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就业协议书(见附件2)。若因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五)各县(市、区、特区)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提供的拟录取考生分县名单,在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招生录取期间安排专人与前来签订协议书的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协议书一式五份,县级卫生计生局一份,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份,学生本人一份,其余两份由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邮寄或带到拟录取的医学院校。
(六)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和贵阳中医学院在收到本校拟录取考生的就业协议书后,电话通知考生已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按照考生电子档案中邮件地址邮寄给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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