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基本申请条件: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学院奖学金
学院从学费收入中提取资金设立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
第十四条 助学金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被我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可向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院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暂时不能交清学费的新生,学院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特别贫困3500元/年?生、贫困3000元/年?生、一般贫困2500元/年?生。
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内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勤工助学金金额400-600元/月。
(五)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照3500元/生·年的标准直接免除学费,并发放教育精准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