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院经国家教育部、贵州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同意,2010年开始实行高职(大专)层次单独招生,2018年继续实行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包含高职综合评价、中职单报高职、中职推优等多种招生录取方式,其中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是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另一种选拔形式:
1、该形式为学院自行命题、自行评卷、择优录取;
2、考生对象为取得当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取得当年中职单报高职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三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3、测试录取:
(1)普通高中毕业生在学业水平测试中完成11门课程考试并且达到8科C等以上,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按“文化素质(学业水平11门课程平均分)+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终得分,择优录取。
(2)“三校”毕业生按“文化素质(需参加语文、数学、英语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终得分,择优录取。
4、该形式录取新生与参加国家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5、我院高职综合评价考试时间于当年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之前结束。
6、凡经我院录取并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公示后,确认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8年全省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7、《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分类招生章程》中对分类考试招生专业计划、报名方式、考试时间等做了详细说明,将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后再行公示,敬请查看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省招生考试院2018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或关注我院招生就业网(网址:http://zs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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