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8年贵州高职(专科)分类考试工作要求

2018年贵州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通知工作要求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9 18:08:00 解决时间:2020-02-28 03:14

满意答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职

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生办,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技工学校),要高度重视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切实提高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学校招生办和招生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二)精心组织加强引导

各市(州)招生办、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操作规程,精心组织实施。要制定科学规范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公平公正。要认真制定招生章程,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分类考试招生任务。要结合专业特点,科学制定职业技能测试实施办法,确保职业技能测试规范、公平。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命题、制卷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考试质量和考试安全。要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把“十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宣传力度,各市(州)招办要做好分类考试招生的政策宣传工作,引导辖区内高中和中职毕业生积极报考分类考试招生,要协调做好各招生院校进入中学开展宣传工作。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将相关政策规定、专业培养、就业优势以及考生的奖励优惠政策等向考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踊跃报考,确保招生任务的完成。

(三)严明纪律按章办事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切实维护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对高职(专科)院校在考试招生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违规招生带来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院校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请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高中阶段学校。

答案来源于:2018年贵州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2-28 03:14
JE技校网推荐内容

贵州黔南都匀俊玲美容美发学校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 贵州排名: 80

开设的专业

贵州新华电脑学院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 贵州排名: 97

贵州省畜牧兽医学校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1343 贵州排名: 12 贵阳排名: 7

技校中专招生

贵州省财政学校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614 贵州排名: 7 贵阳排名: 2

技校中专招生

大学招生信息

开设的专业

类似问题答案

2018年贵州高职(专科)分类考试工作要求
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职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生办,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技工学校),要高度重视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切实提高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分类考试招生工(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贵州高职(专科)分类考试录取工作
(八)录取工作1.高职综合评价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录取成绩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于2018年4月25日前将分类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册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须下载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的名单在本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的全国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2.中职单(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贵州省面向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分类考试相关考试、测试、免试工作
二、相关考试、测试、免试工作根据工作安排,我省的分类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及免试工作按照黔招委〔2019〕34号文件执行,具体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安排在7月9日14:00至16:30进行。(二)各招生院校组织中职毕业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7月25日至26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100(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第六条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第七条报名条件:(一)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其中报考我院护理、助产专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须含一门B(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贵州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类型
一、招生类型(一)高职综合评价高职综合评价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1.已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高职综合评价招生,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自主组织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根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2.参加全省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中职(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贵州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三)招生章程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将高职分类招生章程于2017年12月18日前报省教育厅,经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高职分类招生章程主要内容为: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学校概况(不超过300字),层次(专科),办学类型(公办或民办),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贵州高职(专科)分类考试中职推优
(三)中职推优中职学校推荐主科各门课程考试成绩达良好以上的应届毕业生,进入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对口专业学习。高职(专科)招生院校依据学生在校表现、学习成绩和职业技能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中职学校要优先推荐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和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被推荐学生不占计划。2019年起我省的中职推优将并入高职综合评价招生。(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贵州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二)招生计划各高职(专科)院校招收通过分类考试的考生数不得低于本校当年新生招生总规模的60%(包括高职综合评价、中职单报高职、中职推优、五年一贯制转录和“3+2”分段制转录)。学前教育、护理专业各中等职业学校按应届毕业生数20%以内的比例推荐优秀毕业生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其他专业按应届毕业生数30%以内的比例推荐优秀毕业生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各(阅读详细内容)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