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要求:音乐学(社会音乐)校考分初试与复试。初试后公布进入复试名单。
2、考试内容:
①初试满分80分。考试内容分别是
A.音乐学(声乐):由考生准备曲目共2首,范围是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歌剧咏叹调、中外流行音乐声乐作品、音乐剧作品,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1首,曲目现场抽签决定。
B.音乐学(钢琴):由考生准备曲目共2首,现场背谱演奏1首,曲目现场抽签决定。
C.音乐学(器乐):乐器种类仅限二胡、琵琶、竹笛、小提琴、大提琴、手风琴(含巴扬)、长笛、单簧管、萨克斯。由考生准备曲目共2首,现场背谱演奏1首,曲目现场抽签决定。
②复试总分为220分。其中180分为主科分数,40分为视唱练耳。
A.音乐学(声乐):由考生准备曲目共4首,范围是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歌剧咏叹调、中外流行音乐声乐作品、音乐剧作品,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2首,曲目现场抽签决定。
B.音乐学(钢琴):由考生准备曲目共4首(练习曲、奏鸣曲快板乐章、乐曲至少各1首),考生现场背谱演奏2首,曲目现场抽签决定。
C.音乐学(器乐):乐器种类仅限二胡、琵琶、竹笛、小提琴、大提琴、手风琴(含巴扬)、长笛、单簧管、萨克斯。由考生准备曲目共4首(练习曲与乐曲各2首),考生现场背谱演奏2-3首,曲目现场抽签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