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助对象:根据穗人社发〔2010〕48号文规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学生可申请参保费用资助:①持有学生生源所在地《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学生;②持有学生生源所在地残联部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登记为一、二级的学生。
(2)申请程序:困难新生在提供新生参保资料同时,须同时提供以上其中之一资助资格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并在开学后15天内交给班长。申请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广州市社会医疗救助金全额资助(学生先在学费缴费银行卡上存入288元医保费,资助条件审核合格后再办理退回原个人缴纳的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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