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符合条件的2016级、2017级残疾大学生于2018年5月1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递交《“南粤扶残助学工程”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学生注册证明(附件2)、银行账户等资料复印件。
省残联会同省教育厅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名单审核汇总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省残联将于2019年组织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2018年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帮助未申请“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助学金的残疾大学生补办申请手续申请对象及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