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补偿代偿评审政策依据:黔财教〔2009〕114号、黔教助发〔2012〕222号、黔教办助函〔2018〕81号文件规定的可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2.在基层单位连续(服务)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可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2015年9月30日以前到基层就业,差几个月满3年,需单位提供考核证明,本年度可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3.具体服务的单位属县级单位管辖,但是在县以下(城关镇除外)的乡村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可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如乡镇土管所、司法所、计划生育服务站等,但需要提供工作所在地的乡镇机关连续3年年度考核证明。
2018年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办理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需报送的材料类似问题答案